按照通常的理解,哪类案件数量多,就意味着市场大,就可能是我们律师业务的热点所在。我们可以看一下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工作报告里面透露的数据,其中的数据是这么一个状况:法院审判最多的刑事案件是普通犯罪案件,87.5万件,占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总数的92%;职务犯罪案件2.9万件,占3%;经济犯罪案件只有5万件,占5%。这个数据其实和我们平时看到的情况是差不多的,最多的案子就是常见的普通犯罪案件。那么,在我们现实的辩护业务中,是不是也是这么一个状况呢?
我们也来看一组数据,我特意让我们行政理了一下厚启所从去年9月1日到现在将近13个月的时间里面的案件情况。我们律所的案件构成和收费构成是一个什么情况呢?我们统计出:普通犯罪案件虽然说发案量大且在法院占比高达92% ,实际上在我们律所里面只占37.2%;职务犯罪在法院只占3%,在我们这里占到了16.7%;商事犯罪案件在法院占5%,而在我们这里却占到了46.2%。我们律与法院的收案情况完全不同。在律师费的比例里面,普通犯罪案件进一步下降,降到了30%;职务犯罪则增加了1.9个百分点,达到18.6%;而商事犯罪则增加了5.3个百分点,是51.5%。也就是说,在我们律所里面,商事犯罪的比重在律师费里面已经超过了50%。虽然这些案子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所占比重不高,只有5%,但在我们这里却是比例最高的案件。
当然,这只是我们厚启所的情况,因为我们选的只是一个点,别的所的情况我不清楚,或许不具有完全的代表性,因为省城和县城会有差异,地区之间也会有差异,但是一个大概的倾向应该是这样。所以从这组数据来看,对于我们厚启所来讲,对于我们省城的律所来讲,在刑事辩护里面最大的一块业务就是商事犯罪,而不是实践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普通犯罪。
二、什么是商事犯罪那么什么是商事犯罪?它的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对此做一个简单化的处理。有人研究商事犯罪从其与商法的关系切入,认为商事犯罪是以违反商法为前提的犯罪,我们感觉这种界定本身很难把握。因为在我们的法律体系里面,商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我们是民商合一的体制,民商的分界点在哪里,不是非常清晰,因此我们认为从商法的角度很难界定商事犯罪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