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络主播因在直播平台播出色情内容,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网络直播平台的火爆、主播的走红、频繁发生的直播负面事件,由此引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深思:直播色情内容是否构成犯罪?直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如何净化直播环境?
火爆背后乱象丛生
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和一个注册账号,人人都能对着镜头当“主播”。
直播到底有多“火”?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6年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达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据艾瑞咨询今年4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元。方正证券预计,2016年直播市场规模达到150亿元,2020年将达到600亿元。
网络直播火爆的背后,也曝出种种乱象。为推高流量、吸引粉丝,主播花样百出,有的衣着暴露、言语挑逗,更有甚者为炒作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今年1月10日晚,某直播平台出现“直播造娃娃”事件,引起舆论哗然;3月,某直播平台一位女主播在直播中突然背对镜头,弯腰露出隐私部位……各种恶劣行为在直播平台时有出现,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
近日,一“主播”更是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近期,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8月18日,网警支队联合治安巡警支队、南山公安分局根据深圳市某直播平台举报线索,在南山区一出租屋内抓获涉嫌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淫秽表演)的嫌疑人龙某(女),现场查获涉嫌用于网络直播的器材i鄄Pad1部、iPhone6手机1部,情趣内衣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