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旅游受贿"案:出国10天花了9万
行业新闻 2020-01-10 10:03:40
以受贿罪查处接受免费旅游的案件屈指可数,这种现象会因一项立法计划而改观——《刑法修正案》(七)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该
以受贿罪查处接受免费旅游的案件屈指可数,这种现象会因一项立法计划而改观——《刑法修正案》(七)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该修正案将修改受贿罪的相关条款,重点是明确界定受贿罪中的“财物”概念,将“财物”修订为“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今后,接受免费旅游、筵席招待等将可能构成受贿罪。 河南“旅游受贿”第一案,或将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康双德、王玉和涉嫌受贿案,是郑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第一起因接受出国旅游而涉嫌受贿的案件。”10月8日,郑州市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宋楠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康、王两人接受河南省江海房地产公司(下称江海公司)安排,到美国免费旅游10天,花费近9万元。检察机关认定,这个数额就是两人的受贿数额。 河南省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这起‘旅游受贿案’不仅是郑州市第一案,也是河南省第一案。”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接受免费旅游是否构成受贿存有争议,所以“旅游受贿”这类案件在全国十分罕见。 检方已经将案件起诉到新郑市法院。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起诉科长时红敏告诉记者:“目前,康双德和王玉和两人已经取保候审,至于是否收监,由法院定。” 新郑市法院称,已经收到检察院的起诉,“这是一个指定管辖的案件,比较敏感”,最近就要开庭审理。 讨要欠款讨来“美国旅游” 河南省“旅游受贿”第一案的两个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康双德、王玉和。康是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崔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是祭城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曾在崔庄村挂职过党支部书记。这两人“荣登”河南“旅游受贿”第一案,源于7年前的一次“美国之旅”。当时,江海公司欠崔庄村征地款98万多元,康双德带领村民到江海公司催款时,顺便要求该公司总经理尹富有安排外出“考察工作”。 在河南省中青旅的周密安排下,康、王两人的旅游十分顺利,只是江海公司的98万多元欠款一直欠账不还。没想到7年后案发,检察机关认定,康、王两人的“旅游受贿”是典型的索贿,属于受贿犯罪中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郑州市金水区下辖的祭城镇崔庄村原有近3000亩土地,由于金水区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等机关所在地,城市化步伐很快,但在城市化过程中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其中征地款纠纷较为典型。 1995年3月16日,康双德代表村委会与江海公司签订了土地征用合同,以每亩16万元的价格卖给江海公司110亩土地,共计1760万元,两年内结清。合同签订后,江海公司一直拖欠土地款。 “当时,这块地空置了4年左右,一直荒草杂生。”一位参与征地的知情人告诉记者说,“等土地升值后,江海公司又将土地转手给了中原汽贸和经发房地产公司,这时的土地价格已经达到每亩50万元左右。” “如果江海公司赔钱了,不支付土地款还有情可原,挣钱不还,就有问题了。”起初,这位知情人对康双德的“美国之旅”并不知情。合同约定两年内付清土地款,但一直拖了5年,直到2000年11月,江海公司尚欠98万多元。 除了与江海公司的征地款纠纷外,与河南渔港实业公司的征地款纠纷更有典型性。1996年6月16日,康双德代表村委会与渔港实业公司签订了近30亩的征地合同,共计479万余元。蹊跷的是,在合同中,并未注明具体的付款期限。结果,渔港公司征地后一直不付款,至今10多年了,一分钱也没给,但这样并不违反征地合同。后来,这块地几经折腾,现在因债务纠纷,已经被多家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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