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官网!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联系方式
电话:
13040272111
手机:
17368176677
邮箱:
15262206555@163.com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7栋616-617

犯罪对象的概念?

  行业新闻        2020-05-18 09:03:28
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行为方式等的改变,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

上一篇:犯罪既遂后的帮助行为如何算共犯吗
下一篇: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版权所有: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苏ICP备19029397号-1    友情链接:扬州梨子采摘

二维码
服务热线
13040272111
17368176677